我校召开第三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9-09-25 资料来源:新闻网

【本网讯】2019年9月24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阿坝师范学院委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三次专题学习会在行政楼二楼圆弧会议室召开。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学习。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健主持专题学习会。

专题会围绕新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总要求展开,雷健领学,并解读《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讲到,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条例》做出修改,推进党内问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条例》的修订有利于通过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在“问责什么”方面,新修订的《条例》落实党中央新要求,吸收实践新经验,进一步丰富细化问责情形,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将原有的6大类问责情形修改为11大类。雷健从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委(纪检组)、各级党委和纪委、各地区各部门四个领域讲解《条例》如何贯彻落实。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探索实践,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其位,思其职,党委、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肩负着履行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的重任。《条例》通过着力提高党的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提高党的工作机关立足本职,敢于问责,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雷健强调,问责只是手段,即便“一朝被问责”,也并不意味着“终身入冷宫”,要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学习会上还列举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情形、从重或者加重问责情形这三大类情形,这利于各个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打好追责问责协同战。会上强调各位党员、党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2019年9月1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与2016年7月8日施行的现已废除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对照。

《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通过学习,坚定了我校党员干部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决心,增强了坚守初心、使命,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徐莉 甘悦

摄影记者:张雅涵、雷振兴

编辑:周正

编审:郑文瑜